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此外,委員會關於《數位市場法案》的提案旨在透過對看門人平台的新義務來解決消費者依賴的風險(389)。 公司設立 可能會發生消費者的選擇受到限制、購買的產品品質下降、合約條款發生不利變化和/或消費者因依賴服務提供者而支付高價的情況。 這是透過令人上癮的產品或行銷以及缺乏競爭或透明度的市場來實現的。 對於具有導致缺乏互通性的專有標準的數位市場來說尤其如此。 在國家當局的倡議下,一家玩具製造商對遊戲內購買資訊(包括戰利品箱)做出了承諾。 會計師 當局指出,消費者和家長需要最大程度地了解是否可以進行此類購買,特別是對於隨機性為關鍵特徵的戰利品盒 (379)。 服務指示普遍禁止基於國籍和居住地的價格歧視 會計 (370)。 根據服務指示第20條,「服務提供者公佈的服務使用一般條件」不「包含基於服務使用者國籍或居住地的歧視性條款」。 然而,第20條並不排除「如果客觀標準直接證明合理的話,從一開始就存在使用方面差異的可能性」。 國家法院認定該貿易商關於「保證真實消費者評級」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353)。 例如,線上市場必須允許第三方賣家告知消費者其身分、可用性、產品價格以及消費者可能面臨的任何額外費用,例如應用程式內購買。 一名貿易商在顯著位置宣傳一年自由貿易保證,以鼓勵消費者付費將這種貿易保證延長至三年或五年。 該公司沒有在收到產品後兩年內充分告知消費者根據《消費品銷售和相關保證指令》他們有權獲得的符合性保證。 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這種商業行為具有欺騙性,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166) 登記公司 第 6(1)(g) 登記公司 條。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條第(3)款可能作為保護弱勢消費者的法律依據,並且考慮到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發布的商業通訊必須能夠為可能的目標受眾所理解。 此外,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在商業傳播中直接吸引兒童。 因此,以兒童為目標群體的有針對性的廣告做法可能不包含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直接招攬購買廣告產品的行為。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還包含有關兒童同意的有效性以及直接向兒童提供資訊社會相關服務時資訊提供的具體規則。 這些平台對於其自行分發、銷售或組織的視聽商業傳播,必須遵守第九條第(一)項的要求,並對其不以商業公告形式分發、銷售或組織的視聽商業傳播採取適當措施。 修訂後的指令還包括在影片分享平台上視聽商業傳播的發布要求。 委員會通過了關於視訊共享平台服務定義的實際應用的指南(83)。 我們不認可連結到我們網站或由 會計事務所 NCH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以外的公司經營的服務的任何網站的內容或做法,也不對其負責。 登記公司 如果您在任何這些網站上提供個人訊息,您的資訊將受到這些網站的隱私權政策的約束。 電子商務指令第 15(1) 條也禁止成員國對此類託管提供者施加監控儲存資訊或積極參與事實調查的一般義務。 設立公司 然而,其中許多服務都會收集有關用戶的個人信息,例如他們的身份和電子郵件地址。 重要的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涵蓋了與「免費」產品相關的所有商業行為,金錢支付不是其適用的條件。 以資料為中心的做法涉及歐盟資料保護立法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 與消費者偏好、消費者個人資料和其他使用者生成內容相關的資訊的經濟價值日益受到認可。 將此類產品行銷為「免費」——沒有向消費者正確解釋他們的偏好、個人資料和他們創建的內容將如何使用——除了可能違反資料保護法之外,可能是一種欺騙性做法。 在 台北會計事務所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有關健康聲明的錯誤訊息很常見。 不法商販宣傳並銷售聲稱可以預防或治療感染的口罩和洗手液等產品。 然而,此類說法往往缺乏確鑿的科學證據或與官方專家意見不完全相符。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資金預算 記帳士 然後,它利用這些資訊向當時的青少年投放基於情感的廣告。 社群媒體平台包含不同類型的廣告,例如原生廣告,它涉及將商業內容與非商業內容混合,並且通常以與用戶生成的內容相同的格式和位置出現(例如,在用戶的個人動態消息中)。 會計服務 這在行動環境中更為明顯,因為內容可以佔據整個較小的螢幕。 內容通常由廣告主使用廣告平台上提供的發布選項來開發。 另一種常見的廣告類型是利用意見領袖,下一節將更詳細地介紹這一點。 「推薦」一詞應廣義解釋為包括與虛假追蹤者、反應和觀點相關的做法。 這些資訊必須清晰易懂,並且必須「在提供消費者評論的訪問權限時」提供,即該資訊必須在與評論相同的介面上提供,包括清晰識別和清晰可見的超連結。 如果適用的回收或回收解決方案相對較差,因此整體環境足跡更加顯著,那麼這種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如果法律已禁止使用某些物質,則貿易商不能聲稱產品不含此類物質。 經銷商謊稱國家環境保護機構、部門或消費者保護組織認可汽車製造商的行為準則。 商家了解消費者在賭博和視訊遊戲中的隨機內容方面的購買歷史。 然後,針對消費者提供包含類似元素的個人化商業通信,以便提高選擇此類產品的可能性。 在 Instagram 上,一位意見領袖宣傳了一家公司的產品,他是該公司的執行長、主要股東和唯一董事會成員。 調查發現,相關Instagram貼文具有誤導性,因為一般消費者不清楚其商業意圖。 一篇宣傳魚油的貼文間接聲稱可以增強免疫功能,從而預防 Covid-19。 在沒有證據支持此類說法的情況下,這篇文章被認為具有誤導性和攻擊性 會計 (363)。 第二個要素是針對包括線上平台在內的貿易商而言,他們在社群媒體上提供消費者評論或推薦並歪曲它們,例如僅徵求和發布正面評論並撤回負面評論。 如果交易者不是透過打字而是透過口頭命令(「數位助理」)在電子介面上進行搜索,則提供資訊的義務也適用。 在這種情況下,該資訊還必須在交易者的網站/應用程式「電子介面的特定部分」上提供。 預設排名參數的描述可以保持通用並且不需要針對每個搜尋查詢以自訂的方式顯示(347)。 也明確指出,它必須出現在電子介面的特定部分中,可以從提供報價的頁面直接輕鬆地存取該部分。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環境索賠的適用可以根據以下主要原則進行總結(297)。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讓交易者可以選擇是否將價格納入其商業通訊中。 就《不公平商業法》第 2(i) 工商登記 條而言,包含對產品或服務的性質、特徵和優點(但不包含其價格)的詳盡描述的商業通訊或廣告不能被視為“購買邀請”實踐指令。 非招攬購買的商業傳播的一個例子是宣傳零售商的「品牌」而不是特定產品的廣告(即品牌促銷)。 一旦對產品進行口頭或視覺參考,「產品特徵」總是會出現。 不同的解釋可能會鼓勵貿易商提供一般產品描述或省略其商業報價中的信息,以避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的信息要求。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的一般規定,在不同成員國分配具有不同成分或性質的相同商品,如果這種分配可能影響交易者的交易決策,則具有誤導性,因此不公平,應被禁止。 設立公司 交易決策測試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所有主要不公平商業行為條款(即第5條至第9條)的基石和先決條件。 即使框架指令和普遍服務指令允許此類國家法規,情況也是如此。 (366) 「預設效果」是指人們因為慣性而傾向於堅持預設選項。 台北的會計師 稀缺性偏差是指人們傾向於對供應短缺的事物給予更多的重視。 (361) 2021 年 9 月 2 日法院判決書,Peek 如果消費者可以以相同的價格透過電話預訂假期,但無法獲得免費保險,那麼「為線上預訂假期的人提供免費旅遊保險」的說法是合法的。 工商登記 快餐店不必在其廣告材料中標明其法律形式(Bt.、Kft.、Zrt.、Nyrt. 等)。 對「其他成員國」的提及必須理解為指除執行成員國(179)之外的一個或多個成員國。 因此,第6條特別適用於商業行為可能「以任何方式,包括所有呈現情況」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即使所提供的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E) 點中定義的條件適用於同一侵權行為發生在多個成員國的情況。 只有當可透過《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建立的合作機制取得其他成員國對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資訊時,該規定才適用。 《平台和企業條例》(103) 制定了規則,以確保線上中介服務的企業用戶和商業網站使用者擁有足夠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的補救措施。 《條例》對平台與企業關係的透明度要求涵蓋了結果排名(第5條)。 電子商務指令(77)適用於與資訊社會相關的服務,通常包括網站和線上平台業者提供的、使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服務。 根據附件一第 登記公司 29 會計服務 點,銷售預裝並啟動服務的 SIM 卡,而服務提供者沒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這些服務及其費用的充分信息,可能會被歸類為禁止的主動銷售行為。 如果貿易商未能提供根據現有歐盟法律文書的最低要求條款授權的國家規定所要求的信息,這並不構成重大信息的遺漏,因此不構成指令含義內的誤導性遺漏。 若某商業行為符合第6 條第(1)款中被歸類為欺騙消費者的所有標準,則無須審查該行為是否符合第5 條第(2)款(a)項所規定的專業勤勉要求。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非常特殊的情況。 無法考慮適用於某些通訊方式(例如電視廣告)的時間限制。 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如果月費特別重要,則這種做法應被視為第七條規定的誤導性遺漏。 根本就不是收費,或者只是以一種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如果這實際上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只有當傳銷促銷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而非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一般禁止使消費者參與有獎遊戲或彩票遊戲取決於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商業行為,這違反了指令,因為此類行為未包含在指令附件一中。 第 eight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數位環境越來越以產生、收集和控制大量有關消費者的資料為特徵,這些資料可以與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的使用相結合,將這些資料轉換為可用於商業目的的資訊。 除此之外,這些數據可以提供對社會人口特徵(例如年齡、性別或財務狀況)和個人或心理特徵(例如興趣、偏好、心理概況和情緒)的有價值的見解。 一家零售商分享了意見領袖的社交媒體帖子,這些意見領袖宣傳其產品以換取報酬,但未能正確將該帖子識別為商業傳播。 國家法院發現,該貿易商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確保透明度、通知意見領袖以及建立消除侵權行為的控制機制(362)。 工商登記 《生態標籤條例》(334)建立了自願性生態標籤授予制度,其目的是推廣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影響的產品,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準確資訊。 這些規則的應用並不要求交易者進行編輯控制,儘管它可能在確定責任方面發揮作用。 貿易商/品牌應對違反上述規定,尤其是第 5 條規定的專業注意要求負責。 根據對案件情況的評估,如果意見領袖與商家/品牌沒有任何關係(即誤導性地聲稱代表商家行事),則不太可能存在此類責任。 意見領袖將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承擔自己的義務,前提是他符合前面解釋的「交易者」資格。 另一方面,評估考慮B2C關係以外的商家屬性,例如社會責任、就業條件、稅收、市場領導、道德面等。 - 評級可能超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包括消費者評級的新規定。 與消費者評級和推薦相關的欺騙性做法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該指令要求貿易商在上下文中不清楚的情況下識別商業行為的商業意圖。 此外,當消費者進行搜尋查詢時,《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包含的資訊要求也適用於貿易商。 另一方面,它不適用於向消費者顯示的電子介面的預設佈局,該佈局不是在給定電子介面上執行的特定搜尋查詢的結果。 營運比較工具、根據訂閱費用向消費者提供資訊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原則上必須滿足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 會計服務 這項服務可能是組織從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中獲取商業利潤的策略的一部分,從而成為指令第 會計師 2(b) 條含義內的「貿易商」。 與特定部門的立法不同,服務指令 (76) 的範圍很廣。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它通常適用於《歐盟運作條約》中定義的服務。 因此,它不能被視為與第 three 公司設立 條第(4)款下的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相關的特別法。 如果存在部門或其他歐盟立法且其規定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重疊,則以特別立法(lexspecialis)的相關規定為準。 事實上,該指令第 3(4) 條明確指出,「如果本指令與管理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應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委員會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情況的報告指出,儘管國家監管範圍廣泛,但金融服務和房地產領域至少一半的 UTP 案件均以《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作為法律依據 (428) 。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合格會計師 6(1)(b) 條和第 7(4)(a) 條所指的航空航班的「基本特徵」必須包括停頓、航班目的地的準確指示以及預計飛行時間。 當使用刪除線參考定價等技術時,這一點尤其重要,消費者可能會將其視為同一零售商先前收取的價格的降低。 成員國當局負責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此類做法是否具有欺騙性或是否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這種商業行為構成了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以及附件一 (157) 第 eight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點的違反。 國家法院認定,代表另一家公司(即服務提供者)在媒體上投放廣告的公司被視為移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國家條款含義內的貿易商 (114)。 TFEU​​ 第 34 至 36 條涵蓋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其他歐盟二級法律協調文書未涵蓋的國家措施。 必鬚根據第 1 條進行審查禁止與 TFEU 登記工商 第 34 條規定的數量限制具有相同效果的措施適用於成員國頒布的所有能夠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潛在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貿易規則 (90)。 財務合規